“慈善一日捐”,意为个人捐出自己一日的经济收入用作公益捐赠或抽出一天的时间参与慈善活动。作为一项群众性的公益活动,“慈善一日捐”已在我市开展了20年,共有48.79万人(次)、15654个(次)单位参与,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可慈善”的良好氛围。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各捐款单位和个人都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
余姚市慈善总会郑重承诺:“慈善一日捐”活动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坚持阳光运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收到的每一笔捐款都将在《余姚日报》、余姚市慈善总会官网公示。所有捐款将全部用到社会困难群体和公益事业上去,决不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