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在五、六月间集中开展2023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
余姚市慈善总会郑重承诺:“慈善一日捐”活动坚持阳光运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收到的每一笔捐款都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在余姚慈善总会网上公布。所有捐款将全部用到社会救助上去,决不挪作他用。
对于企业和个人从事公益性捐赠的,将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出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捐款单位和个人都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